“灵猴网”共享经济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欢迎使用“灵猴网”共享经济(以下简称“灵猴”)服务,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在使用灵猴服务之前,详细阅读此《“灵猴网”共享经济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部分。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享受灵猴服务。您对灵猴服务的开通或使用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一条 服务协议的接受和修订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灵猴网平台及智阳公司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更新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文与前述规则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正文为准。本协议正文未作规定的事项,以前述规则的约定为准。

1.2 本协议及相关条款如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修订的,您可前往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智阳公司修改上述条款后,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您可以选择终止使用灵猴服务。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1.3如您属于以下严禁使用共享经济综合服务的情况,请勿开通灵猴服务:

(1)外籍人员以及港澳台同胞因不适用核定征收政策,严禁使用本协议项下由智阳提供的共享经济综合服务。(2)军人、公职人员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禁止从事兼职或经商的人员,严禁使用本协议项下由智阳提供的共享经济综合服务。(3)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等其他从所属公司取得收入的人员,一律严禁使用本协议项下由智阳提供的共享经济综合服务;该类人员因从事生产经营而从非与其有前述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智阳可为其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共享经济综合服务。

2.2用户在本站进行浏览等活动时,涉及用户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的,本站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用户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本站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隐私信息。

第二条 定义

2.1 灵猴:指“灵猴网”共享经济平台。灵猴的所有权、运营权以及灵猴制度和活动的制订权均归智阳公司所有,智阳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解释权。

2.2 智阳公司:指智阳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3 “用户”或“您”:指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生产经营所得、享受智阳公司提供灵猴服务的自由职业者或个体工商户。

2.4 平台发包需方或发包需方: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大量的自由职业者为其提供服务。

第三条 灵猴服务内容

3.1 您在注册灵猴时,若您选择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注册灵猴网账户的,您同意授权智阳公司为您提供工商注册登记、工商税务代理、纳税申报、工商年检、汇算清缴、注销登记等服务,并同意委托智阳公司保管您的个人资料、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同时为完成委托事项您应向智阳公司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等材料(具体以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

3.2智阳公司通过灵猴为您提供共享经济平台服务,您在成为平台会员后可依本协议进行接单、具体接单内容以平台发包需方提供的为准。您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平台发包需方的工作任务,您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形式,您自备提供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设备设施、自行承担提供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费用。

3.3平台发包需方通过灵猴平台向您结算费用,平台发包需方已委托并授权智阳公司指定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授权,结算您应缴纳的增值税及税金附加、个人所得税及行政收费(如适用),平台发包需方通过灵猴平台向您结算的费用在扣除您应缴纳的税费后,剩余款项由智阳公司指定的智阳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向您足额支付,您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为开通本服务已经录入的相关信息为准。同时,智阳公司指定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的许可向发包需方开具相应发票。您同意上述有关费用结算、发票开具及费用支付的全部安排。

3.4智阳公司承诺对您所披露的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并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5您可自行在发包需方查询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途径等信息,如有异议,可直接与平台发包需方沟通,智阳公司将视情况需要可提供相关协助。

四、责任声明

4.1您应确保在使用灵猴的活动过程中,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服务规则,并对自己的言论、行为负责,如因您个人原因造成您个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2 您同意向甲方提供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收款账户等信息,您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均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如信息变更(例如,不再是自由职业者身份时)应当及时通知智阳公司,与此有关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您负责。

4.3 您同意智阳公司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收款账户信息、接单数量及费用等。

4.4 您确认,您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满足所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

4.5 您确认,您与智阳公司及智阳公司指定的为您提供结算、支付及委托代征的智阳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合伙关系、代理关系等非平台服务合同关系。任何情况下,您不得因本协议主张与智阳公司及智阳公司指定的为您提供结算、支付及委托代征服务的智阳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存在平台服务关系之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4.6您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害智阳网络或“灵猴网”的品牌、形象和声誉,不得利用、借助智阳网络或“灵猴网”的名义实施任何商业活动。

五、保密义务

5.1 智阳网络应对您的身份、账户、联系方式等非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非因法定或约定原因,智阳网络不得披露或使用您的信息。

5.2 协议期内,您须在智阳网络许可之范围内使用智阳网络的商业信息;协议期内以及协议终止后,您必须为甲方的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

六、协议解除

6.1经智阳公司与您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6.2如因国家政策或税务部门政策等调整,智阳认为有必要解除本协议的,您认可并同意智阳公司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智阳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1)您在使用灵猴服务存在严重损害智阳公司利益的活动的;

6.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智阳公司或您均可解除本协议。

七、其他约定

7.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一致同意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7.2智阳公司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协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智阳公司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7.3如果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无法接受之处,请您拒绝开通灵猴服务。

7.4本协议有效期自您在“灵猴网”点击“提交”、“注册”、“同意”、“登录”等类似确认方式时起生效,长期有效。

7.5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您认可该形式协议的法律效力。您不得以未当面签署书面协议为由主张本协议无效。